《東北大學章程》的制定遵循“科學民主、公開透明、程序嚴格、注重實踐”和“體現傳統、著眼現實、適度前瞻、突出特色”的原則,既遵循法律法規,體現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普遍原則和發展方向,更從學校的歷史傳統、發展實際和改革前途出發,保持和突出學校自身特色。
1.建立機構,制定方案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成立了由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主任的章程起草委員會,成員包括學校領導、專家學者、相關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等。章程起草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一名黨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成員來自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和學科建設與發展處(高等教育研究所)等相關部門。 學校于2012年4月10日印發了《<東北大學章程>起草工作方案》,章程起草工作正式全面啟動。
2.匯聚群智,形成草案
章程起草委員會辦公室成員做了大量起草前的準備工作:赴兄弟高校調研,查閱大量文獻和各類法規,參考了海內外眾多高校的章程文本,深入研究學校自身特色和學校在改革發展中形成的制度成果,認真把握校內各群體的利益訴求和各組織機構的職能權限等問題,特別是多次聽取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對章程建設的重要意義、學校內部權力運行和制約機制、師生權益保護等方面的重要論述。在此基礎上,辦公室成員邊起草、邊討論、邊研究,經過艱苦的勞動,形成章程草稿。
章程草稿完成后,在學校黨建工作研討會上進行討論,征求意見,形成《東北大學章程(討論稿)》初稿;在章程起草委員會和學校領導班子提出的修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后,形成《東北大學章程(討論稿)》。
學校領導分別組織召開座談會,就《東北大學章程(討論稿)》面向廣大師生征求意見和建議;結合廣大師生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東北大學章程(討論稿)》進行修改,形成《東北大學章程(草案)》初稿;經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和章程起草委員會審閱同意后,形成《東北大學章程(草案)》。
3.合規守序,提請核準
按照《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要求和學?!?lt;東北大學章程>起草工作方案》的規定,章程起草委員會向教代會提交了《東北大學章程(草案)》。經教代會討論后,進一步修改完善。此后,學校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按照教代會討論意見修改后的《東北大學章程(草案)》。后經黨委全委會審定,形成《東北大學章程(核準稿)》,由校長簽發。 2014年1月學校將《東北大學章程(核準稿)》及其起草說明報送教育部核準。2014年6月《東北大學章程》獲得教育部核準。
1.形成章程草稿階段
2012年4月-9月是形成草稿階段。按照學校工作方案規定的時間進度,經過深入研究和充分討論,章程草稿于2012年4月底形成,并根據《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要求多次修改,不斷完善章程草稿。
2012年7月,學校召開黨建工作研討會,對章程草稿進行集中討論,與會的學校黨群部門負責人和各分黨委書記提出大量寶貴意見和建議。2012年9月,將修改后的章程草稿提交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審閱。
2.形成章程討論稿階段
2012年10月-2013年11月是形成討論稿階段。2012年10月-2013年8月,起草委員會辦公室開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查閱有關文獻,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參考其他學校章程文本,圍繞大學章程建設開展研究;二是根據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和黨建工作研討會以及其他渠道獲得的意見和建議,對章程草稿進行深入修改;三是要求相關部門指定專人參與章程起草工作,并召開專門會議,分解任務,對章程草稿進行修改、充實和完善。之后,形成《東北大學章程(討論稿)》初稿,經章程起草委員會審閱同意后,提交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議。
在此期間,學校以文字的形式向教育部匯報了學校章程建設進展情況以及遇到的主要問題。
經過兩輪審議和修改,2013年11月15日,形成《東北大學章程(討論稿)》。11月18日-22日,學校領導分別組織召開了12次座談會,面向廣大師生員工廣泛深入地征求意見和建議,廣大師生員工共提出意見和建議314條。章程起草委員會辦公室對這些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整理,梳理歸納出188條。
3.形成章程草案階段
2013年11月-12月是形成可供教代會討論的草案階段。2013年11月25日-12月11日,學校章程起草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校內文字、法律等相關領域的專家,根據座談會征求意見情況對章程文本進行修改,形成了《東北大學章程(草案)》初稿。在此期間,還對獲得教育部核準的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學校的章程進行認真研究,在深入分析基礎上,充分汲取其精華。本輪主要修改涉及包括序言在內的31個條目,共計53處。
2013年12月12日,學校章程起草委員會辦公室將《東北大學章程(草案)》初稿提交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審閱,并就主要修改情況和一些重點問題進行了討論。章程起草委員會辦公室據此進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經章程起草委員會同意,形成擬提交學校教代會討論的《東北大學章程(草案)》。
4.形成章程核準稿階段
2013年12月-1月是形成擬提請教育部審核的核準稿階段。2013年12月28日,學校召開了第七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章程起草委員會主任、校長丁烈云同志向教代會報告章程起草情況,并就一些重要問題做了說明。各代表團就《東北大學章程(草案)》進行分組討論。經過充分討論,共收集意見建議92條,整理后分成6大類,共計42條。章程起草委員會辦公室根據這些意見和建議再一次對《東北大學章程(草案)》進行了修改,進一步完善了章程草案。
2014年1月14日,學校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審議《東北大學章程(草案)》,聽取了章程起草情況說明、教代會討論情況說明,以及按照教代會討論意見所作修改的說明。經過深入討論,黨政聯席會議通過了《東北大學章程(草案)》。
2014年1月17日,學校召開黨委全委會議對《東北大學章程(草案)》進行審定,通過后形成《東北大學章程(核準稿)》,同時完成章程說明,由校長簽發后,提交教育部核準。
5.章程核準階段
2014年1月-6月是章程獲得核準之前根據教育部預審意見修訂完善的階段。2014年4月教育部對我校進行了約談,并以書面形式反饋了對我校章程核準稿提出的預審意見。預審意見共計39條,其中“總體意見建議”6條、“具體意見”25條、“其他意見”8條。對于明確、具體且只涉及局部問題的意見,學校多數采納;對于涉及重大問題的意見,學校慎重起見,多次與教育部溝通。經過幾輪修改,最終定稿,于7月獲得核準。至此《東北大學章程》制定工作圓滿完成預定任務。